总队介绍
1996年12月,省编委批准组建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以下简称公安厅高速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2007年8月,经省编委批 准,更名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处级,为公安厅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负责直管路 段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治安案事件的处置和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负责对省辖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2009年8月,根据《河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121号),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更名为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挂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牌子。
我省高速交警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2001年8月,省政府在维持省高速支队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明确新开通高速公路实行属地管理。目前,高速总队人员编 制395人,直管一支队(郑州机场)、二支队(郑州圃田)、三支队(新乡)、四支队(安阳)、五支队(开封)、六支队(郑州柳林)、七支队(洛阳)、八支 队(黄河二桥)、九支队(鹤壁)、十支队(郑州巩义)等10个直属支队,所需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全省18个省辖市已成立属地高速交警支队、大队24 个,其中南阳、信阳、开封、安阳、驻马店、周口6个省辖市成立了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
截止2013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5830公里,居全国第一位。
高速总队现有党委成员8人,其中总队长1人、政委1人、副总队长5人、纪委书记1人。